惠州市邮政局为交通违法当事人代办交通违法处罚手续要约书
为免去您因交通违法而需亲自到惠州市交警部门和银行办理处罚手续所带来的不便,惠州市邮政局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服务的原则,经惠州市交警部门同意,可为您代办惠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 ( 营运客车及罚款金额超过 200 元的违法行为除外 ) 。根据我国 << 合同法 >> 、 << 国内邮政处理规则 >> 的其它相关规定,特要约如下:
1 、您对交通违法事项和接受处罚没有异议的,并同意下述所有条款,委托惠州市邮政局代办有关交通违法处罚手续。
2 、外市:您可到任一邮政营业网点将相关费用 ( 包括交通违法罚款金额、邮政特快违背邮费等费用 ) 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汇到违法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邮政局代办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每次收费:特快邮费 20 元,代办费 15 元,合计 35 元,加急处理另外加收 10 元。
3 、惠州市 ( 含博罗、惠阳、惠东、龙门、大亚湾 ) ,交通违法当事人可到近邮政营业网点交纳代办业务所需要费用 ( 包括罚款金额、邮政特快专递邮费等费用 ) 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汇到违法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邮政局代办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每次收费:特快邮费为 10 元,代办费 10 元,合计 20 元,加急处理另外加收 10 元。
4 、您在汇款时,需提供足够的费用及准确的违法行为代码、代办业务类型、处罚决定书号 / 处罚通知书、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码、车牌号码、车型 ( 具体列明何种车型 ) 、收件人姓名、收件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若因您所提供的费用不足或资料不准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您本人承担。如需邮政局重新代办的,需将所需要费用汇至违法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邮政局代办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后再重新代为办理。
5 、我局在收到您按以上要求汇款后,视为您已确认接受我局的要约,承诺同意委托我局为您代办有关交通违法处罚手续。
6 、我局将在收到汇款后的 10 个工作日 ( 加急: 4 个工作日 ) 内按您所提供的资料为您代办交通违法处罚手续,并将有关交通违法处罚的所有单据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您。若因邮政局原因 ( 交警部门、银行原因除外 ) 造成邮件 ( 单据 ) 延误、丢失的,将按 << 邮政法 >> 有关规定执行。
7 、若因您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准确等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您负责,惠州市邮政局概不承担。
8 、咨询电话: 11185 0752—227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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